(3)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自所占比重为30%、70%。
1、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从到低分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政府网站昭阳街道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