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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

武汉人才网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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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名称:财政局综合业务岗

2、需求人数:1名

3、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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