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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泉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30人公告

福建民政 2018-04-02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兼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盛志谦、柯超岚

4.注意事项

报名者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补):

(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可在“泉州民政网”和“泉州人才市场网”下载),粘贴个人一寸正面红底彩照。应届毕业生还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者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应提供党员证或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或村(居)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

②校(系)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应提供聘书或学校开具的证明。

③烈士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的子女应相应提供烈士证明、优抚证、低保证证明等。

④获得院系表彰、奖学金的应提供相应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4)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提供《助学贷款合同》。

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审查考核(4月22日~5月20日)。由泉州市民政局按照《泉州市2018年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选拔考核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名单,于5月20日前电话通知到位,未达到考核录取线的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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