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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盐城市城南新区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7人公告

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03-22

2、量化积分与自主选岗

(1)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由街道根据其服役年限、获奖、伤残等要素进行量化积分,积分办法参照《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量化积分细则》,积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规定时间内未来现场签字确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积分相同的以军衔等级高低、军龄长短、任职时间长短依次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由区统一组织村(社区)实用知识测试,根据测试得分高低确定。

(2)街道组织退役士兵按照量化积分从到低分的顺序,分非定向岗位和定向岗位,依次在公布的招聘岗位中进行自主选岗,对未按时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按自动放弃选岗权利处理。自主选岗结束后,如有未被选择的岗位(不含选岗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岗位),由街道组织二次选岗。

3、组织决定

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根据退役士兵自主选岗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4、公示与组织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在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

5、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结果适应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人员,由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备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选聘程序不设递补环节。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1、村(社区)主任助理的报酬参照所在村(社区)副主任的报酬标准确定。

2、退役士兵到农村工作的,参照所在村副主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社区工作的,参照所在社区副主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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