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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厦门鹭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社区工作者8人公告

思明区人民政府 2018-03-14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鹭江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

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试用期满后社区网格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有调剂岗位的,按调剂后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约3500元(已扣除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3

月2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3月23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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