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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海珠区凤阳街道招聘综治办人员1人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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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街道实际空缺情况,现将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1、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7)有消防安全防控、执法辅助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工作职责

(1)辖区消防安全防控统筹工作;

(2)维稳、消防安全宣传;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督工作任务;

三、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报:本招聘信息于2018年1月5日(周五)至2018年1月7日(周日)在海珠区公共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周一)至2018年1月10日(周三)(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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