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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河东区招聘107名社区党务工作者报考条件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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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年龄符合岗位要求,女性在40周岁以下( 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集体户口);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18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计划表》(详见报名网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摘自《2018年天津河东区招聘107名社区党务工作者公告》,来源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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