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2016年10月16日至17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2016年10月18日至21日)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在龙陵先锋网、龙陵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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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5
体检(2016年10月16日至17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2016年10月18日至21日)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在龙陵先锋网、龙陵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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