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核实和体检。各区、县(市)民政局按照由到低分的顺序,对合格者进行全面资格核实并组织体检。资格核实和体检合格人员数不足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五)公示。资格核实、体检合格后,由各区、县(市)民政局于体检结束后在相应网站上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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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五)公示。资格核实、体检合格后,由各区、县(市)民政局于体检结束后在相应网站上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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