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实际招聘人员数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盐池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7、录用。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录用名单及具体工作岗位安排意见,提请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发试用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离职或经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录用空缺的,依据参加考录人员总成绩通过考察从高到低依次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