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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海珠区凤阳街道招聘综治办人员专职1人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7-12-07

三、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报:本招聘信息于2017年12月7日(周四)至2017年12月8日(周五)在海珠区公共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7日(周四)至2017年12月8日(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在有效期内)、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目前正在就业的,可以于入职前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统一复印),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以及其他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不作退回。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符合报名资格的,填写《报名表》,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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