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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招聘社区人员617人公告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04

(二)遴选选聘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遴选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②符合遴选选聘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③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参加市级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职(岗)位有特殊需求的,以职(岗)位条件需求为准;

④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应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选聘一般应具备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具备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

⑦具备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身体等其他资格条件;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③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岗位有特殊需求的,以岗位条件需求为准;

④面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设置的招聘岗位,必须是延安市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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