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福建武夷山市招聘基层反邪教协理员10人公告

武夷山市政府网 2017-11-06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人数与经过面试人员的总分情况,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在职考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考生在得知体检结论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机关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论为准。

(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整个考察工作由武夷山市委政法委(防范办)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要征求纪检(监察)、综治、执法、公安(国保)、计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考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工作岗位,并在武夷山市委政法委公示栏和武夷山市电视台上公示5日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市委政法委(防范办)统一分配安排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排的乡(镇)街道报到,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以到低分递补方式递补空缺岗位。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