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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1名考试公告

思明区人民政府 2017-11-06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十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11月1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本次招考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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