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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市丰台区招录社区工作者28人公告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4

3.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4.年龄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8.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丰台区社区学院三层(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3.报名表:《丰台区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从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丰台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网站(网址: )或者丰台区民政局网站(网址: )下载;

4.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审核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1)身份证;

(2)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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