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综合成绩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有效,其间如有社区其他编外聘用社区工作者、同批同岗位聘用的人员辞职,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实行。
(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的政治、社会表现。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