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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海淀区花园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30人公告

公招网 2017-09-22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7年11月7日在公招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与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到海淀区牡丹园西里18号(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北楼六层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花园路街道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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