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广东陆河县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助理60名公告

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09-07

四、聘用、培训和任职

(一)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定向派到各镇,由各镇与聘用对象签定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经选聘机关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已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学习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

(三)任职。根据聘用人员户籍、居住地等综合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到行政村任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试用期为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为公共服务站站长助理。

五、待遇

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待遇参照省定村(社区)干部的月补贴标准待遇执行(不低于2200元/月)。社会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属于“大学生村官”。

(二)聘用期内人事档案由陆河县人才服务办公室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

(三)选聘的大学生在村任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因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续聘。

(四)选聘的大学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