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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大兴区招考社区居民委员会临时人员112名公告

北京大兴信息网 2017-08-23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和职位招录人数比例为2:1。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北京大兴区信息网、大兴区民政局网站公布,详见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大兴信息网、大兴区民政局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录用

人员录用后成为社区居委会临时工作人员,由各街镇组织培训和分配,人员到岗一个月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试行)》京社会办发〔2015〕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京兴社会办发〔2016〕6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社区居委会临时工作人员参加下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当选的,成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落选的居委会临时工作人员服务协议自然终止。

七、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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