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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丰台区招录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63人公告

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08-22

(四)体检及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列为政审对象,并按要求递交政审材料。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4.政审材料: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民委员会等出具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无违法犯罪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

(五)岗前培训及公示

岗前培训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培训结束后,需参加北京市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的业务能力专项考试,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聘用合同

对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终止合同;

2.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考生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录北京市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或因通讯不畅,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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