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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村委窗口农村公共服务人才招聘5人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017-08-07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犁市镇政府办公楼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犁市镇人民政府实名书面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的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所有资料要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属单位。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原则上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聘岗位待遇为每人2650元/月(工资1800元/月、社保850元/月)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户口或配偶户口在所报岗位村委的优先录用。

(二)同等条件下招聘对象为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办理失业登记尚未实现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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