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岗位具体要求
1.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
(1)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2.社区工作人员
(1)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3.专业社会工作者
(1)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3)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心理咨询专业、心理咨询与教育专业、城市和社区管理专业、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会计电算化、汉语言文学专业或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包含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费,其中岗位补贴为2500元/月/人(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自上岗当月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