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合格分数线及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及公示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不进入最后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考试总成绩在昆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笔试分数还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以上三项均相同,则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