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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黄浦区(上半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2017-05-11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居民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1972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报名者是中共正式党员或报名属地居民区(居委会)岗位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6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女性可放宽到48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6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6、中共党员优先,有相关社区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户籍或居住地在社区范围内优先,退伍军人、军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五个中心”及社工事务所工作人员

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1972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男性中共正式党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6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女性中共正式党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6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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