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