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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报考条件

2017-04-09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盘锦市户籍或外地户籍且持有盘锦市居住证三年以上者(时间截止2016年12月22日);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含));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辽河口户籍报考镇(街)岗位的,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已经与经济区本级以及所辖镇(街)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录用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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