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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泉州市南安市村务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及以上考生提供材料(第六批)

南安人事人才网 2016-12-10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第六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通知》(南委办〔2016〕86号)精神,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职位:(1)全日制学历高者;(2)中共党员;(3)烈士子女;(4)退伍军人;(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6)《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请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成绩相同的考生,于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报送至南安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相关身份优先选择职位的权利。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南安市委大楼五楼组织部

电话:

相关证书或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考生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应由本人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加盖党支部公章,并由所属的上级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

2、考生属于烈士子女的,应由南安市民政局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3、考生属于退伍军人的,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4、考生属于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的,应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所属院系授予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能作为优先选位的条件。

原标题:关于南安市第六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成绩相同的考生提供相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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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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