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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社区招聘考试(咸阳市)面试公告

2016-11-10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6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上线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面试时间:

全省统一时间为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面试报考秦都区、渭城区、泾阳县、淳化县考生;下午面试报考兴平市、乾县、武功县、永寿县、彬县考生。

三、面试地点:

咸阳市实验中学新校区博文阁。

四、面试要求:

(一)参加面试人员须持审核通过的《报名及审批表》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上午面试考生应在11月12日7:00前在考点门口集中,7:20-7:40进行抽签,8:00正式开始面试;下午面试考生应在12:40前在考点门口集中,12:50-13:10进行抽签,13:30开始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考生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产品进入面试考场,对在面试考场内使用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考生在抽签登记处抽取面试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按要求登记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指定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如需饮水或如厕,应向工作人员举手示意。候考考生按照面试顺序号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面试考场。

(五)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不得穿着有明显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后,不得与他人议论、传递面试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面试答辩时间为10分钟,第一次报时,提示考生面试还有2分钟,第二次报时为面试结束。考生在答辩过程中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七)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伪造证件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此类考试。

咸阳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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