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2016年元月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招聘因4人辞职,根据《杏林街道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招聘简章》要求关于“本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批同岗位聘用的人员如果辞职,可按照综合成绩进行一次递补”规定,经征集本人意见、体检及政审等程序,以下4名工作人员进行递补,现将拟录用的递补人员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公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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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部门:杏林街道街政办
联系地址:集美区杏南路33号
邮 编:3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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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杏林街道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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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街道办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