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人社局、社区办:
根据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6〕86号)规定要求,通过公开招募,并经公示,确定符合派遣条件的高校毕业生45名(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民政局、人社局、社区办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认真按照省上《通知》精神,请于6月30日前组织薛元贺等45位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从7月1日起正式派遣到社区服务。
原标题:关于派遣薛元贺等45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服务的通知
点击下载>>>
南平市民政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与保证局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