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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海兴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人员10名工资待遇

2016-12-31


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待遇为:月工资1200元,绩效300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按政府购买服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用工合同,但长为9年,到期后不再续签。在首次签订合同一年内,聘用人员因故辞职或被辞退的,因工作需要补充同类人员的情况下,可依本次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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