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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荔湾区桥中街招聘合同制人员1人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6-12-29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编外人员队伍,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桥中街城改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户籍,男性,26岁至30岁。

(二)精通粤语和普通话,思想活跃,善于沟通;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理科、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优先,并有C牌以上驾驶证照。

(五)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处罚、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按照桥中街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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