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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浦东新区招聘专职党群工作者24人公告

浦东新区人才网 2016-12-21

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的思路,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职党群工作者。其中,保税区综合党委6名、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综合党委2名、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党委2名、张江高科技园区综合党委6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党委1名、新经济组织人才综合党委1名,社会组织综合党委1名、民办教育体育综合党委3名、律师党委1名、卫生工作者协会党总支1名。

一、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热爱“两新”党建工作。

2、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策划能力和能熟练使用电脑、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建工作。

4、男性45岁及以下(197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以社保保险缴金记录为准)。

6、具有党群工作经历、社区工作经历或有社工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将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组织笔试、面试等。

1、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30日。应聘人员须在上述期限内将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电子邮件报名。

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会接到笔试通知。笔试相关事宜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报名后二周内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四、用工方式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第三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缴纳“五险一金”。专职党群工作者与其派驻服务的综合党委签订上岗协议和员工手册,开展党建服务工作。上岗协议结合所在岗位年度工作任务二年一签,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6年浦东新区招聘专职党群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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