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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沙湾县三道河子镇社区工作人员选调15人公告

沙湾县政府网 2016-10-12

10月13日社区工作者备考学习指导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强化社区工作力量,县委决定,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三道河子镇社区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和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使选调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成立2016年沙湾县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选调社区工作人员选调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人数

此次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三道河子镇社区工作人员15名(其中哈萨克族3名,维吾尔族1名,回族1名,汉族及其他民族10名)。

(二)选调范围

在沙湾县事业单位就职的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干部。

下列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1、工作时间少于3年的在职事业编干部;

2、在原岗位工作时间少于3年的特岗教师;

3、赴辽培养大学生工作不满5年的干部;

4、2012年以来有一年或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下的;

5、曾被追究治安、刑事责任或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近亲属和近姻亲关系中有宗教极端思想或行为表现,或参与暴恐案件、“三非”活动的;

7、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行为,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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