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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上海长宁区招聘356名街道社区工作者公告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27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3日(报名受理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至报考岗位所属街镇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点地址详见《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现场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3、应聘人员请下载附件2《长宁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打印并粘贴照片(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一寸证件彩照)。

4、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附件3《长宁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问答》,对《长宁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岗位所属街镇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现场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5、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⑴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高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或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证明及复印件;

⑷《长宁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⑸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以是以下材料之一: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提供党组织证明。

上述复印件每页均需本人签字,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收取相关复印件。

6、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现场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7、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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