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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西青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聘55人公告(第一期)

西青人才网 2016-07-06

为贯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和《西青区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津西社领 〔2016〕01号),建设好社区工作者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能适应夜班、节假日上班及错时上下班,并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6.服从用人单位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党员、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具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是由所在街镇开具证明,非本区工作经历的需加盖所在区民政局公章)、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退役士兵;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6年第一期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6年7月6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人才网()进行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6年7月11日9:00至7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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