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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红谷滩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6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江西人事考试网 2016-04-21

为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红谷滩新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配齐配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红谷滩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共56名,其中社区专干53名(沙井街办16名、红角洲管理处13名、凤凰洲管理处14名、九龙湖管理处4名、生米镇6名),社区拟任主任3名(红角洲2名、九龙湖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户籍在南昌市城区或在红谷滩新区居住三年以上的居民(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证明),同等条件下中共正式党员优先。

(二)报名资格

1、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专干还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18—38周岁(即1978年4月30日至1998

年4月30日出生),个人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或工作期间所在社区获省、市和谐社区奖可延至42周岁(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连续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高中(含中专、职校、技校)及以上学历在职社区工作者;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者,直接入围参加体检(名额限10名,报名人数超10名择优入围)。

2、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拟任主任还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在职任社区书记(主任)连续三年以上的,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在社区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区工作专业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社区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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