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海兴县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一般165cm以上,无纹身;
5、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通过本县其他单位招聘的人员在未辞职或自动放弃前不得报考本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