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社区办《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市社指办发〔2015〕5号)精神,定于2015年11月15日(星期天)上午9:00时-12:00时,在凤县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联系人及电话:张林
凤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