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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河西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2015-07-30

【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因有部分进入面试考生未按照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复审安排如下:

一、 面试递补复审人员名单

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

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三、复审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一号楼3层(出电梯右侧就业服务区)。

四、复审资料

请考生在公告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2015年河西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持报名表及其他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如下:

(一)面向社会招聘人员

1、材料:

(1)《2015年河西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彩色照片)2份;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考生需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3)一寸彩色照片2张(准考证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

(4)天津市户籍在河西区居住的,提供居住一年以上情况证明。

2、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河西户籍或天津市户籍居住在河西。

(二)退役士兵及现役军人配偶

1、材料:

(1)《2015年河西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彩色照片)2份;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考生需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3)一寸彩色照片2张(准考证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

(4)退役士兵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并提供复印件;

(5)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军官证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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