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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西安市临潼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事项的通知

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4-12-01

原标题:临潼区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临潼区201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笔试、面试已全部结束,确定了60名入围考生名单。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区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8:00在区社区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四楼)报到,统一乘车前往。

联系电话:

二、体检标准和程序

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本次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三、收费标准

本次体检收费标准为300元/人,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加盖有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章)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临潼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选派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2.根据医院通知,由于体检中有肝功、血液等检查项目,必须提前8个小时以上不得进食进水。请各位考生在12月3日晚20:00之后不得进食,否则造成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时,女生不得穿塑身衣和裙子。

五、工作纪律与责任

1.体检组织机关、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均应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规定的要求、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实施体检工作的,应及时予以纠正,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违规部门承担。

2.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3.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体检组的医务人员与考生有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的,要实行回避,否则其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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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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