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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东营市第一批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14-03-03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适应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部分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仲裁庭审辅助岗位2个、劳动用工管理辅助岗位1个、造血干细胞捐献辅助岗位1个、遗体器官捐献辅助岗位1个、12355青少年服务台管理员2个、青企协秘书处辅助岗位2个、岗位辅助3个、绿化管理员1个、公寓服务员3个、考务辅助岗位2个,共计18个

二、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

3.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查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情况、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或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证人员;

6.失林失地农民;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8.随军随调家属;

9.刑释解教人员;

10.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不含周六周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西大厅4号窗口(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路北)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就业困难认定证明材料(低保证明、《残疾证》、离婚协议书等),有学历和专业技术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发放标准,但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

附件: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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