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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2013年社会公益性岗位延长工作期限人员公示

2014-01-13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根据《青岛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青就发[2009]5号)的规定,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各用人单位对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了2013年工作考评,并会同用人单位市、区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抽查复核。同时对在岗工作满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上的人员,进行了延长工作期限的考核和申报工作。

现将市内四区公益性岗位延长工作期限 人名单进行公示。公安协警员3073人、劳动协理员657人、卫生清洁员413人、城管协管员230人、社区安全主任42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天(2014年1月13日-1月15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监督举报电话:(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

2014年1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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