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为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282名。现将报考条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2013届、2014届社会学、社会工作、物业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也可具备报名资格。
(六)具有本市户籍,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岗位;具有市内六区户籍原则上可在市内六区跨区报考,有特殊要求的区除外;退役士兵应具有非农业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物业管理等专业毕业证书的;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取得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的;现正从事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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