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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纪律要求

2014-05-08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集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集党发〔2014〕3号)和《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精神,区委、政府决定面向街道社区现公益岗位人员、街道(镇)“村改居”干部公开和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

此次招聘有着严格的纪律要求,具体如下:

为了维护我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街道(镇)社区和相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社区工作者。

监督电话:

(纪检委)

(组织部)

咨询电话: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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