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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保护管辖原则

2016-06-23

【导语】,中公社区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刑法之保护管辖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社区工作人员考试。

备战考试常识的积累需要从点滴做起。今天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现在为大家梳理刑罚中死刑这一主刑的考点。

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的权益。因侵犯本国国家利益而适用本国刑法的,称为国家保护原则;因侵犯本国公民权益而适用本国刑法的,称为国民保护原则(消极的属人管辖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第8条的规定,以保护管辖原则为根据适用我国刑法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很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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